各公司产品单位:
为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需求,深入推进法学专业研究生教学改革,切实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法学专业研究生运用法律思维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推动省内法学院系之间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培育交流,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省第五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现将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
本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湘潭大学承办。赛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湘潭大学法学院。
二、赛事安排
1.比赛分为言词辩论竞赛、法律意见书竞赛。言词辩论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采用单场淘汰制。法律意见书竞赛针对初赛案例撰写相应法律意见书,在言词辩论竞赛初赛阶段完成,采用评委评分制。
2.时间和地点:报到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报到地点设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比赛时间为2020年12月12-14日。比赛地点设在湘潭大学法学院。
3.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报名结束后确定赛程安排,各参赛队伍的比赛对阵场次将通过随机抽签决定。
4.初赛、复赛和决赛各设一个法律案例,所有案例均在比赛前5天发放。
5.比赛评委从我省高校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律专家中产生,由组委会统一遴选确定,并在赛前对评委进行比赛规则培训。
三、比赛细则
1.所有具有法律(含法学一级学科)公司产品资格的高校必须组建一支参赛队伍,公司产品规模较大的高校(湘潭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可以派2支队伍参加比赛,每支队伍由4名在籍研究生(含一名替补)及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组成。
2.在法律意见书竞赛环节和言词辩论竞赛环节,参赛队伍双方原告、被告的身份或公诉人、辩护人的身份将在案例发放时通过抽签决定。
3.在法律意见书竞赛环节,参赛队伍根据初赛时担任的身份撰写法律意见书,并于初赛报到时提交组委会。评委将根据法律意见书竞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分。各参赛队伍撰写的法律意见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阐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适用的法律依据。
(2)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材料作为事实依据。
(3)以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则作为法律依据。
(4)引用学术观点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4.在言词辩论竞赛环节,各参赛队选派3名队员上场比赛,比赛双方应基于案例事实进行法律辩论,不得使用法律意见书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等),一切陈述及答辩仅限于口头方式说明。具体程序如下:
(1)原告陈述或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8分钟);被告陈述或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8分钟)。
(2)原告或公诉人综合自己的陈述及被告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有针对性的进行辩论(10分钟);被告或辩护人针对原告陈述或公诉人意见所提供的观点和理由进行辩论(10分钟)。
在辩论阶段,双方参赛队员均可参与辩论。辩论顺序是先原告或公诉人发言,后被告或辩护人发言,接下来双方进行辩论。
(3)原告或公诉人总结陈词(5分钟);被告或辩护人总结陈词(5分钟)。
(4)评委向竞赛双方各提一个问题,各方回答的时间均不得超过5分钟。
四、奖项设置
1.法律意见书竞赛:优秀书状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根据法律意见书得分高低排名决定。
2.言词辩论竞赛:设现场言词辩论竞赛团队奖8项,其中一等奖2项(分冠亚军)、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另设优秀辩手16名,最佳辩手1名。
对获奖团队颁发奖金、奖品及获奖证书(写明参赛学校、指导老师及队员姓名),对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名事项
各单位请于11月21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提交组委会办公室。纸质版需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2173575137@qq.com,邮件请以“单位+研究生案例大赛”的方式命名。
联系人:王 霞,联系电话:15675290580
言文静,联系电话:15898512161
王惟郅,联系电话:18890305867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法学院203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第五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报名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