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答辩安排通知
各系、室:
为了做好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现将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答辩安排
(一)学院公开答辩时间
1、时间:2011年5月28日——5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地点: (5月28日)
国贸: 1-103, 1-105, 1-107, 1-203, 1-205, 1-207, 1-209, 1-215
会计: 1-108, 1-110, 1-104, 1-106, 1-204, 1-206, 1-208, 1-210,
营销: 1-214, 1-216, 1-304, 1-306
工管: 1-303, 1-305, 1-307
信管: 1-109, 1-113
(5月29日)
国贸: 1-103, 1-105, 1-107, 1-203, 1-205, 1-207, 1-209, 1-215
会计: 1-104, 1-106, 1-108, 1-110, 1-204, 1-206, 1-208, 1-210
营销: 1-107, 1-109, 1-113, 1-213
工管: 1-102, 1-202, 1-114, 1-214
信管: 1-101, 1-201
(二)学校公开答辩时间
1、时间:5月30日上午
2、地点:另行通知
3、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举行2011届本科毕业生校级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的通知”。
二、学院公开答辩工作有关要求
1、答辩小组的老师人数不少于3人,每组选出一名答辩组长;
2、每组安排专人做好答辩记录;
3、答辩期间对答辩学生进行考勤;答辩教师要求按时到位;
4、每位学生答辩陈述时间为10分钟,回答问题10—15分钟;
5、各答辩老师做答辩评分和指导老师评分记录时,请将船山学院单独进行评分记录;
6、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在职称上应进行高、中级、初级合理搭配;
7、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的评语不能过于简单,切忌雷同;
8、答辩组长的评语应具有针对性,能很好地反映出优、良、中、及格不同等级;
9、关于推迟答辩的相关要求
(1)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学生,须推迟答辩:
①毕业论文质量不合格;
②学院5月11日抽查未按时返校的;
③截止5月27日下午下班前未交清学费的(注:可凭校财务处收据到答辨小组处办理手续后参加答辩);
(2)推迟答辩时间: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司2011届毕业生论文工作具体如下:第一次推迟答辩的时间为6月2日,各系/室自行组织,学院检查;第二次推迟答辩时间为学校第1次推迟答辩的时间,即7月3日左右;第三次推迟答辩的时间为翌年6月份。
10、毕业论文成绩纸制稿和Excel格式的电子版本(包括:学号、学生姓名、题目、指导老师、职称、论文成绩、题目来源)以及毕业论文指导安排表最终稿务必于6月3日上午交学院教务办,由院教务办统一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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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