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现将重辅修、补考及成绩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1、首次修读的课程,学校均给予一次免费补考,补考成绩达到60分(百分制)或及格(等级制)及以上者,一律以60分或及格计,补考一般不考虑平时成绩;
2、2014年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将在2015年春季学期第1周周六(
2015年
3月
14日
)、第2周周日(
2015年
3月
15日
)、第2周周六(
2015年
3月
21日
)进行。学生在网上查到成绩不及格后可以参加补考,补考网上报名时间:
2015
年2月3日
-
3
月6
日
,
2015
年
3月
6日
24:00系统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补考未报名的学生教务处考试中心一律不再追加补报名,凡未网上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视为放弃考试机会,学校不再单独安排考试。
3、未报名参加补考的学生和违纪舞弊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只能参加重修。
4、已申请缓考的学生参加该课程补考,仍需要在网上报名,成绩按实际分数记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补考的缓考学生,必须写书面申请,学生学院盖章,教学经理签字同意后,交由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顺延缓考机会,否则视为放弃考试机会。
5、已同意顺延考试的考生参加下一次考核,必须在考核开始前,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考核。
二、重修课程的考核安排
1、所有重修的课程均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2、像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类、实验类等随堂考核的考试课程以及考查课程,重修的学生参与跟班的学期课程考试;
3、非随堂考核的考试课程则不参加本学期课程考试,而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录。
三、辅修双学位学生的课程考核安排
1、辅修双学位学生本身所学专业的课程跟随自己上课的班级一同考核。
2、辅修双学位学生选择辅修的课程,平时跟随辅修的班级上课,随堂考核的课程参加该班级的学期课程考试,非随堂考核的课程则不参加本学期课程考试,而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录,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四、提前修读学生的课程考核安排
1、提前修读学生申请提前修读的所有课程跟随其提前修读所在的班级一起参加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可报名参加补考;
2、提前修读学生的随堂考核的重修课程参加该班级的学期课程考试;
3、提前修读学生的非随堂考核的重修课程则不参加本学期课程考试,而是统一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录;
4、提前修读的学生参考提前修读的课程无需另外提出申请,提前修读学生的重修课程均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五、成绩复核相关事项
1、成绩复核在春季学期第1周开始对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成绩复核。学生必须在第1周周一至周五(
2015年
3月
9日
---
3
月13
日
)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递交《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成绩复核申请表》(表格在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教务在线下载),递交申请时以班、年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医院开设课程由学生学院以班、年级为单位递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教务办统一报临床医学教学部,临床医学教学部统一报送各医院。超出上述时间、上述范围的,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概不受理。学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先网上报名参加补考,成绩复核周再递交复核申请表,如复核成绩有变动,则按复核成绩记录实际成绩,如成绩未变动则按补考成绩记录。
2、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和电子版的成绩复核汇总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老师于春季学期第二周周一统一转送开课学院教务办;成绩复核结果由开课学院教务办老师于春季学期开学第三周送达教务处考试中心。
3、开课学院应在一周内完成复核工作。复核成绩未变动的,成绩复核申请表送交教务处考试中心,由教务处考试中心返回学生所在学院,成绩复核程序终止;复核成绩有变动的,将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试卷复印件,以及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经理签阅的情况说明一并送交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考试中心于春季学期开学第三周对复核的成绩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主管处长审批,同意复核成绩变更的则交学籍管理科更正入库,并对外公告。
5、成绩复核变动情况教务处考试中心进行登记和统计,统计结果于下学期教学经理会议上进行通报,通报成绩复核老师姓名,并作为学院年度考评的依据。
六、成绩报送注意事项
1、学生名册上的所有学生,如无成绩必须填写清楚理由,不允许出现空白。
2、所有教师凡遇特殊原因不能网上报送学生成绩的,务必将名单和课程成绩统一报送各学院教务室,由教务室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根据《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学生注册和学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欠费未注册的学生和通过绿色通道预注册的学生,在协议确定的学费缴纳最后期限之前仍未缴清学费的,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已修课程和已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发布;
此通知务必传达到
全体
老师、学生,凡因传达不到位造成学生错过补考报名机会由
相关
老师、学生班干部负责,教务处考试中心一律不予追加补报名。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五年一月七日